【通知】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5 阅读次数:35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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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委、室,县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总支、支部):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现就廉洁过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主体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结合同级监督工作,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提示提醒等方式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要加强教育引导,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近期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认真落实通报中提出的工作要求,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带好班子,管好队伍,提前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好安排部署,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倡导新风正气,做到令行禁止

全县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以身作则,遵规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做到十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福利;严禁借节日走访名义公款送礼、宴请;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收送礼品礼金;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聚餐、聚会。确保廉洁过节、文明过节、节俭过节。

三、聚焦重点问题,精准靶向监督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通过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等享乐奢靡突出问题;紧盯餐饮浪费问题,制止公务接待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等方面的餐饮浪费行为;紧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等领域,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坚决纠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注重防范、露头就打。对群众反映强烈、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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