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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例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21 阅读次数: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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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例,男,满族,1971年12月生,吉林伊通人,1992年10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专学历。现任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1990.09--1992.07  四平商业学校会计统计专业学生

1992.07--1992.10  待业

1992.10--1997.07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经总站科员

1997.07--1998.04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农经站站长

1998.04--2002.03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审计科副科长

2002.03--2003.10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审计科科长

2003.10--2007.07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科员

2007.07--2013.05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2013.05--2015.03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干部管理室主任

2015.03--2015.09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2015.09--2016.01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6.01--2017.06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06--2017.12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7.12--2018.05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

2018.05--2020.06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0.06--2021.01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21.01--2021.09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2021.09--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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